
(五)
爱米丽的性格有时令人难以捉摸,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她没什么朋友,我也落得轻松,就不擅长与陌生人打交道来说,我们确实相似。
我们就读于不同大学不同专业,同是二年级,我学经济,她是通信,校与校之间相隔半个城区。和大学里多数学生一样,我们周末结伴一起去自习室看书,埋怨各自学校的食堂,一遍遍解析令人抓狂的高等数学,一遍遍背过目即忘的英语单词,聊天发呆,从一条街走向另一条街。
两年的时间一带而过,我们没有恋人间的卿卿我我,没有拥抱没有亲吻,没有恋人间应有的轻轻爱抚,没有恋人间应有的甜蜜羞涩。这甚至不是爱,我们就像一条街的两侧,相伴而行,永不相交。
爱米丽的房间很小,却不拥挤。门的正前方是一扇宽大干净的玻璃窗,向外望去,灰色的屋顶连绵不断,电线与树枝像是争强好胜的少年,彼此争抢着属于各自的地盘。
窗下是一张单人床,写字台与书柜并列摆在一侧,另一侧是面洁白的墙,没有乱七八糟的偶像壁纸,所以显得格外寂寞。
普通二十岁女孩的普通卧室。
“不错不错。”我第一次进她的卧室时说。
“哪里不错?”
“嗯……”我被问住了。见我不说话,她有些失望,以为我在敷衍她。
书柜的底层多是学习课本,码放整齐,一本福克纳小说集孤零零立在尽头,桀骜不驯歪着头,数目惊人的音像制品井然有序占据其余各层。书桌一尘不染,偶尔摆放几本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大多数我连名字都没听说过。顺手拿起一本随便翻翻,看似普通的言语,组合起来却担负着深奥晦涩的含义,读上几页我便头晕眼花头疼不已。
“给你讲个故事。”
“嗯?”
“这是一个非常凄美的故事。”
“噢,那太好了,我就喜欢这样的故事。”
“从前——”
爱米丽喜欢讲一些她自己编的故事。她的所有故事有一个共同点,男主角永远是一个红发男人,且全是莫名其妙的悲剧。
她的故事通常情节古怪,颠来倒去,漏洞百出,从始至终不知所云。而她却讲得津津有味,乐此不疲,一讲就是几个小时,讲到泪流满面,声嘶力竭。我则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一开始我还努力认真听,想从中找出一点头绪,慢慢便没了兴趣,听的时候也学会充耳不闻。她浑然不知,独自喋喋不休,对我视而不见。
“那个红色头发的女人。”
“等等,他不是男人吗?”
“啊,因为他太美丽了啊!”
“他不是野兽吗?”
“不许你这么说!”
“是你自己说的。”
“我没说我没说我没说!”她哭了。
“你很无聊诶。”我不耐烦起来。一个故事听了太多遍,多多少少会让人不耐烦,同理,认识一个人太长时间,也会变得不耐烦。
“我没说我没说我没说!”她越哭越厉害,我不理她,翻看桌上的杂志,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偶尔我们也会发生争吵,这时她会突然间歇斯底里,不可理喻。
我开始有一种感觉,我们就像静止在某个生活的断面,无处可去,固执己见。
(六)
我想,也许我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样了解爱米丽,不过就算真的了解又能怎样,这个世界又有谁真的了解谁呢?
尽管如此,我还是尽可能耐心听她述说,除了我,她对任何人始终报以冰山般的沉默,与父母也几乎不说话。她母亲对我倒是颇有好感,第一次到她家,她母亲对我谈东道西说了很多,临走时让我有空常来玩。
“她好像很喜欢你。”爱米丽对我说,听口气并不开心。
“那太好了。”
“可她却不喜欢我。”
“哪里会!”
“你不明白的。”她摇摇头。其实我蛮羡慕她的,我就没有让他们不喜欢我的机会。考取大学的那一年,我收到远方他们寄来的钱和祝福,我留下钱,祝福撕碎扔掉。我知道,我已不在乎他们了。
这之后我常去爱米丽家,吃她母亲做的晚饭。见过几次她父亲,也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头发稀疏不苟言笑,给人的印象平淡无奇。
饭后,我呆在爱米丽的房间一张张听她的唱片。窗外日落的余韵如情窦初开的少女含情脉脉,街上车水马龙流动的喧嚣此起彼伏,路过窗口与音乐交织在一起,在怅然若失与浮想联翩中一个个傍晚悄然睡去。
“Hello darkness, my old friend
I've come to talk with you again……”
年轻单纯的达斯汀霍夫曼故作轻松地看着我:“罗宾逊太太,你是在诱惑我,不是吗?”
有那么一刻,仿佛昨日重现,我想,昨日重现。
时常会这样,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过去生活的某个片断会突如其来出现在我面前,而我已经不认得它了。
“魔鬼呢?”爱米丽看着我。
“魔鬼在地狱。”我不知道她所说的魔鬼指的是什么,不过既然称其为魔鬼,那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是沙漠吧。”
“啊?”我一愣,不知该说什么。
“好人为什么要下地狱?”
为什么呢?我避开爱米丽的目光,搜肠刮肚绞尽脑汁。
“混蛋!”
“畜牲!”
“王八蛋!”
我知道她不是骂我,却依然难受。我以为爱米丽又要哭了。她低头看着地面,双手攥紧放在膝上,带有灰色毛线手套的左手微微颤抖。
“佛曰,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勉强说,好歹想到一句。
“那魔鬼在哪里?”
“魔鬼也在地狱。”
“那佛去那里干什么?”
“去感化魔鬼。”
爱米丽重又低下头,我想我的答案真是糟糕透顶,我知道她还在等待。
“为什么就没有人愿意帮他?”
“他那么好的人,待人温柔体贴,为什么就没有人愿意帮他?”
沉默开始腐蚀我们之间的空气。我说不出话,眼光扫向窗外,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全黑,依旧阴沉着脸,像是一部动画片里的主人公。那对白怎么说来着?对了,他叫没头脑,我叫不高兴,不高兴不高兴不高兴,我就是不高兴!
要下雨了,我望着不高兴的天空,莫名地,我想起我去世的奶奶,想起奶奶生前对我的疼爱,奶奶去世的那天我一滴眼泪都没掉,甚至连伤心难过也不曾有过,亲戚们说我没心没肺无可救药。
要是有音乐就好了,我闭上眼,脑海漆黑一片,只要欢快的乐声响起——欢乐无边幸福无比——只要音乐响起!
某个往昔的旋律在我心中一闪而过,瞬间,没头脑的疲惫感从天而降。
也许他们真说对了。
(七)
“来,来,来,吃吃,甭客气,客气什么!动筷子,那谁说你丫呢,吃呀……嘿!我们有几年没见了?”他突然转向我。
“很长时间了吧。”我想了想。
“操,废话!你丫怎么蔫儿了,原来就你丫能折腾!”
“我吗?”
“说你们那,吃呀,酒不够再要……我操,你小子现在也人模狗样了,比我强……你们现在还能看到那谁么,那傻逼,我还真想他……你丫现在怎么这么胖……怎么样,被姑娘搞昏头了吧傻逼,我就知道……喝酒喝酒,满上,喝他妈什么矿泉水呀!”
“喝不了酒,不会。”我挡住他伸过的酒瓶。
“开什么玩笑!”
“是不会,没开玩笑。”
“你丫怎么啦,不高兴啊?”
“高兴。”
“那怎么跟傻逼似的!”
我刚要说什么,发现已经没人在听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种乖谬的陌生感侵入我的心,我几次张开嘴,话语不见踪影
一个礼拜前,我意外接到一个小学同学的电话,通知我参加这个礼拜五举行的同学聚会。我和他们毕业后就断绝了联系,他们中有的曾是我最好的朋友,如今已不是。我们彼此问候,轻描淡写问问现状,我们回忆过去,我们谈笑风生,我忽然想到,五月已经立夏了。夏天还是夏天,只不过已不是十年前的夏天。
东拉西扯一阵后,我们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一个个强作欢颜。我拿起杯子,一个劲喝水。
“嘿,知道我有多恨你吗?”他明显喝高了,但话语清晰,凑到我近前一字一句说,语气竟和爱米丽如出一辙。
“我不记得了。”
“我知道你特看不起我,你骂我是杀人犯的儿子,叫谁都不跟我玩,还往我妈给我准备的午饭里倒钢笔水,你总踹翻我的桌子,铅笔掉在地上再也找不到,我妈给我买的新书包被你扔到厕所里,你当众扒我的裤子,你总是和我过不去,你用铅笔刀在我手背上剌了一个特长的口子,伤疤现在还在。”
他看着我,目光坚定不移。
“你不记得了?”他说。
“我——”
“可我却一点也不恨你!”
我看他,落满灰尘的记忆突然间神气活现起来。
“明天我要去!”他突然亲切地搂住我的肩膀,“兄弟我们一起去,哈哈哈哈哈,向全国人民致敬!”
聚会结束的时候,我竟有些恋恋不舍,我想,英语的过去完成时真是个蛮不错的时态。
八十年代初,正赶上一个出生儿的高峰期,我们这群孩子从降生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到处人满为患,我们蜂拥而至,令世界措手不及。
我们残忍,快乐,肆无忌惮,唱着快乐的歌勇往直前。
爱米丽的真实出生日期是一九八零年七月十九日——我得知时这个故事已近尾声——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六年间一直辍学在家。一九九四年九月,不满十四岁的爱米丽在爱民医院早产生下一名不足三千克重七个月大的女婴,女婴于两个小时后断气。没有名字。
那天到家后,我接到爱米丽打来的电话。一个月前,令人厌烦的四月,我和她在街上大吵一架,我知道,我们之间的一切都已成为过去完成时。
(八)
大学的第四年,孤单成为过去完成时,我周围的同学大都已坠入爱河。我想这回他们也算明白了,所谓爱情到头来就是这么一种东西,无所谓幸不幸福,无所谓爱与不爱,这个世界过于庞大,在他面前人永远孤助无力,不堪一击。
我们紧紧依靠在一起,相互慰籍彼此欺骗,寂寞依旧。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喜欢上她了。”一个和我关系不错的同学对我说,他女朋友发色发黄身形消瘦,每次见到她总让我联想到秋日黄昏下枯萎的野草。“就是晚上通通电话,不知不觉就……”他说这说那说了很多,但我想他最终想说的是,爱情降临到他身上竟然如此意外,而方式却又如此简单。
我理解他,我想,其实理解一个人也并非是件十分困难的事。
大四的生活比我预料的还要糟糕,现实迫在眉睫,班里人心惶惶坐立不安,各自开始忙着找导师写简历。我们像一群即将被抛入狼群懵懵懂懂的羔羊,如果不想死就要赶快学会披上狼皮。转年下半学期,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焦头烂额的五月,我四处面试赶写论文,无暇再去顾及其他,爱米丽和那改了又改的简历一起被我抛向脑后。
正当我以为一切都已告一段落,入夏后的第一场雨倏然而至。
雨下得昏天黑地,我被堵在开往学校途中的公车上,车内拥挤不堪,车速前进缓慢,我在躁动的人群中换了几次位置,移到车窗前。外面大雨磅礴,使一切看起来异常沉重。
一个女孩站在街对面,没打伞,孤零零驻足雨中。我不知道她是谁,击打车窗的雨水模糊了我的视线,我下意识抬起手,想擦去那扭曲迷离脸庞上的雨水。我以为她在对我微笑。
汽车开走后,她的身影依然在我眼前不肯离去。我想起自己曾经许下的誓言,想起和爱米丽的争吵,我没能兑现自己的誓言,我突然觉得自己可耻极了。可耻至极。
“对不起。”爱米丽突然说。
我昏昏欲睡,吓了一跳。
“给你添了许多麻烦,是我不好。”
“哪里会!”我慌忙说。一句哪里会肯定起不到什么作用,可一时又想不出温馨的话。
“哪里会。”我又说了一句。
“谢谢你啊。”
“啊?”
“谢谢你听我说了这么多。”
“哪里会!”出口后才发觉语义错误,词汇贫乏真可怕。
“你听了这么久,我知道你累了,是我不好。”
“啊,哪里,有什么关系。”
“不用管我,你躺一会好了,我知道你累了,我给你讲一个凄美的故事。”
我知道她一时半刻是说不完了,便脱下鞋,斜躺在她的床上,床单的味道闻起来像是很久以前。
“喂,爱米丽——”
“在沙漠尽头,孤独地生活着一头红发野兽。”
我想打断她,电话中她说要告诉我的那件重要事还没有说。
“这是一个很凄美的故事。”
“爱米丽——”
“对不起。”
我沉沉睡去。
爱米丽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独自一人继续自言自语。
“你还在听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