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
一直以为,如果自己够努力的话,一定可以给予别人幸福。
不幸的是,我好像误解了幸福的定义。
和爱米丽大吵一架的那天晚上,我独自一人走了很远的路,沿着这座我出生、成长、从未离开过的城市的街道,她正已惊人的速度一天天壮大——庞杂喧闹、高贵冷漠、无与伦比、面目全非。
春天的夜海水般温暖柔软,我忽然想起,两年前,也是类似的夜,我第一次见到爱米丽,她沉默寡言,静静坐在餐厅一角,问我:“你知道——吗?”,随后露出笑容,简简单单,令我莫名颤动。
她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是谁邀请的她?我们为什么会交谈?如果那天我没有迟到或是坐在其它地方,我们会不会只是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继续彼此陌生地活着——永不相遇,互不伤害?
谁又知道呢。
我回过头,深夜的街道灯火通明,爱米丽已不在,衣着光鲜的塑料模特僵硬站在两侧服装店的橱窗内,一切空荡荡的像被掏空的生之隧道,那个乞丐也不知去向。
那个乞丐不知在什么地方遭遇了很严重的烧伤,面目狰狞可憎,失去嘴唇的牙齿暴露在黑夜斑斓的灯光下,像是森林深处的野兽。他衣着破烂没有左手,右手剩下三根手指,攒缩在一家服装专卖店门前的台阶上,身前放一小碗,布满血丝的眼球惶惶躲闪这个世界。
爱米丽看他,一动不动站在店门口。路边熙攘的人群从我们身边走过,我有些尴尬,拉她的衣角,她不理我,我看她,她脸上什么都没有。
随后她笑了,既不对我也不对自己,不对任何人,只是笑,不明所以的笑,仿佛夜空上不明所以飞过的小鸟。
看到她的笑,我想到卡夫卡,卡夫卡说:“善,在某种意义上是绝望的表现。”那一刻,我被这句话深深触动了,是的,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凄美的笑容。
那一刻,我不能自已紧紧抱住她。
可惜很多事情到最后我才算明白。有人说,八十年代出生的人,都是被孤独自恋传染侵蚀的人,一小就和电视泡在一起,像是被生活隔离的孩子,自私自恋,冷漠、脆弱、不负责任,虚伪做作,无病呻吟,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永远不和别人沟通——永远永远。
“If you don’t know me by now, You will never never never know me!” 老唱机一遍一遍地唱。我们又长大一岁。
“你知道吗?我是freak。”她对我说。
“什么?”
“总之就是freak,你不明白吗?f、r、e、a、k,freak,明白吗,就是畸形人。”
“嘿,那很酷诶!”
“你果然什么都不明白。”她笑了,我也笑。freak,有意思。
上高中时,每次英语考试我的分数都低得可怜,英语老师实在忍无可忍,把我一顿讽刺。
“你这样下去迟早要遭报应!”她最后说。其实她人并不坏。
老师的英文名叫玛丽,作为报复,我去书店买了一本《丑陋的玛丽》。书写得无聊至极,最后玛丽得到了应有的幸福。
“无聊。”我说。人人都得到了应有的幸福,其实蛮不错的世界。
如果所有的故事都这样结束就好了,我想,皆大欢喜,好人好报,魔鬼下地狱,佛祖高高在上,人人都得到了应有的幸福,轻松快活,喜笑颜开。
是的,好故事都应该这样结束的。
(十)
六月,我顺利从大学毕业,找到一份相对来说还算满意的工作。
这年的六月一反常态,一场雨也没有下。我们身穿学士服,头带学士帽,手里抱着崭新的学位证书,走在阳光明媚的校园里,满脸兴奋快活,见到谁都露出迷人笑容。
二十二岁,还不错,风华正茂,前途无量。我和我的大学同学一一握手告别,欢送这个我们共同拥有的四年时光。我知道,他们中的一些人我今生再也不会见面。就像是葬礼,我想,欢歌笑语热闹非凡,本来嘛,葬礼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我关紧门,锁死窗户,拉上不透光的笨重窗帘。奶奶去世后,我成了这间空旷房子的唯一主人。我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紧紧抱住头,混身颤个不停。有什么在吞噬我,一口,两口,又一口。我一次又一次张开口,流不出泪。
你太自私了!爱米丽,我们都太自私了。
当一声尖锐的车鸣剌破夜空,爱米丽已经死了,我睁开眼,沉沉的夜清爽怡人,她躺在我身旁,无声无息,雨不知何时开始下了,噼哩啪啦敲打声响。她右手无力地抱住我,摘掉手套的左手放在胸前,道道伤痕如丑陋的爬虫栖息在她瘦弱的身上,手腕伤口处流出的血染红一片。她闭垂双眼,脸色苍白,微微张开的嘴角勾勒出她最后的微笑,凄凉无比。
她脱下的衣服整齐叠放在写字台中央,一只无任何图案的灰色毛线手套默默躺在上面,犹如一只忧伤的眼睛凝视窗外。雨噼哩啪啦敲打声响。
就这样,爱米丽说,这才是我想要的结局。不对,我摇摇头,结局不应该是这样的,书里不是这样写的!爱米丽笑了,原来你到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明白。我是不明白,我也笑了,你不说我怎么能明白。爱米丽轻轻叹口气,你能明白的事不用说也自然能明白,你不明白的事说的再多你也不会明白。哦,我笑出声,四是四十是十十四是十四四十是四十,是这样吗?爱米丽笑。不对,你说的不对,我接着说,一定不是这样的!明不明白现在已无所谓了,爱米丽说,这个故事只能是这个结局,你不知道,别再为此伤脑筋,一切都已告一段落,不怪你的,真的,你陪了我这么长时间,全是我的错是我不对,我不应该骗你。不对,你说的不对,我说,我什么也没有做,我——
外面好像出了车祸,有人在大声叫骂,汽车喇叭声响个不停,声音一浪高过一浪。究竟为什么争吵呢,我心烦意乱,你们究竟有什么好吵的?你们知道吗,爱米丽已经死了,你们不要吵,难道你们不伤心?不要再吵了,我听不到爱米丽的声音了!窗外传来哭声,撕肝裂肺,难听死了,哭什么啊,我都没哭,你们哭什么啊!
爱米丽,你看,他们是不是很没出息,你看,我就没哭,我是不是很坚强?你靠我这么近,我却感觉不到你的心跳,我是不是很没用?你身体这么冷,快把衣服穿上,你身上这么多的伤痕,你一定很疼很疼,我不知道,你跟我说话啊,爱米丽,你把你妈吓坏了,你看,雨已经开始下了,你看——
“知道我为什么叫爱米丽吗?”
“噢?说说看。”
“你知道福克纳吗?”
“不知道,我只知道福特。”
“呵呵,福克纳是作家,美国作家。”
“哦,原来。名字果然比什么肯德基神气多了。”我说。
她开心地笑了,不同于她以往的笑。看来我这个人还是蛮有幽默感的。
“有时间多看看书吧。”
“OK!他叫什么来着?富士达?”
“福克纳,你这个人啊真是,让我说什么好,他有一篇小说凄美极了,是我看过的最凄美的小说。”
“喂,爱米丽。”我说。
“什么?”
“嗯……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哦?真的?”
“嗯,我对福克达发誓!”
“呵呵,是福克纳。呵呵。”
(十一)
福克纳在一九四九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时的演讲中说道:
我们今天的悲剧是人们普遍存在一种生理上的恐惧,这种恐惧存在已久,以致我们习以为常。现在不存在精神上的问题,唯一的问题是:“我什么时候会被炸得粉身碎骨?”正因如此,今天从事写作的男女青年已经忘记了人类内心的冲突。而这本身就能是好作品。因为这是唯一值得写、值得呕心沥血地去写的题材。
爱米丽死后,偶尔我会想起《燕尾蝶》。
火飞鸿说:“这世界上还是有天堂的,但没有人到达那里,人死后,灵魂飞向天空,当灵魂碰到云,就会变成雨,所以没有谁见过天堂。”
爱米丽去了天堂,她火化的那天万里无云,我想她一定很失望。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柯利特认为,火才是万物的本原,世界就是一团活火,一定时候燃烧,一定时候熄灭。我不知道他说的是否正确,我只知道,在火焰熄灭的那一刻,爱米丽和她所有的伤痕一起,化成一小盒数不清的灰烬。
“那首歌怎么唱来着?”
“哪首?”
“就是过去你丫老哼哼的那首,你好好想想!”
“我?”
“唱青苹果乐园的那个,三个人,叫——”他伸手比划几下。
“小虎队。”
“对对,小虎队,‘伤心的男孩,我们迷失在热带’就这么唱的!”
“逍遥游?”
他摇头。
“红蜻蜓?”
“再说!”
“男孩不哭!”我想起来。
“我就说,”他打个酒嗝,心满意足,“男孩不哭!你丫原来老唱来着。”
“早忘光了。”
他躺在床上,我斜靠在沙发里,空酒瓶横七竖八倒在地上。音箱里大声放着电台的音乐节目,全是哭天抹泪的情歌,张信哲、莫文蔚、王菲,接下来许如云、无印良品,还有谁?孟庭苇、梁静茹、周惠,很久以前的老歌,也有令人乏味的新歌,一首接一首。我想今天这个世界一定适合用来失恋。
“没劲,真他妈的没劲!”他一口气喝光瓶里剩下的酒,“干杯!哭死你们,傻波伊们!哈哈哈。”
“绝望的人是不哭的。”
“呦呵,那不哭还笑啊,傻逼!”
“‘娃娃鱼他说,别让我们受伤害。’”我口齿不清起来。
“哈哈哈哈哈。”
好了,我说,笑一笑,说不定各大电视台会蜂拥而至,政府领导人轮番登门哀悼,全国人民集体默哀,人人痛心疾首,个个泪流满面,乌云满天,阴雨连绵,悲伤劈天盖地,太阳丧心病狂,黑夜燃烧森林——夏天啊!是你在欢唱吗?
丛林,像绿色的大海
雨季,很快就会离开
爱情,别在冒险中失败
伤心的男孩 Don’t Cry
椰子树它说 Never Mind
我们迷失在热带
娃娃鱼他说 Stand By
我们约会在热带
(十二)
在还未结束之前,讲讲这个故事的另一个版本。
“嘿,你好。”你冲那个红头发的男人打招呼。他蜷缩在黑暗深处,对你不理不睬,看来并不欢迎你。
“没办法,”你对他说,“受人之托,我也不愿意来这破地方。”
他怏怏不快。你冻得够呛,手里举着火把,全身哆嗦不停。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零下二十七度,你看不止,满腹怨言的寒冷狠狠向你撞来。
“起来吧,我是来带你回家的。”
他倾倾身子,深陷的眼球射出两道寒光,气温骤然又下降三度。借着昏暗的光线,你看他憔悴的脸——消瘦异常,高傲扬起。
猛然,他干裂的唇间爆发出刺耳的响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嘲讽,轻蔑,不屑,自以为是,毫不动听。
你站在原地,懒得理他。笑吧笑吧,白痴!
“笑吧笑吧,白痴,”你努力使自己看上去不是在发火,“你以为你谁啊!”
他停止笑,沙漠比刚才似乎空旷了许多。
“笑够了吧,笑够了就赶紧动身,明天我还有论文答辩,没时间跟你废话!”
他依旧一动不动,蜷缩在黑暗中,满头的红发格外刺眼。
喂,他说,声音沙哑低沉,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关我屁事!”你不耐烦起来。
我来这里很久了,他伸出干枯的手捋捋蓬乱的长发,久得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刚来时我还年轻,跟现在的你一样,以为自己终会走出这片荒漠,结果花了很长时间我才明白,终于明白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心的墓地,是专为那些心死身在行尸走肉准备的场所。我不是第一个来这里的人,你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来这里的人都自以为可以把死去的心找回,找到了就可以回去,人真是够愚蠢的,死了的东西怎么找回呢?
“你到底走不走?”
你来晚了,他笑了,那是爱米丽才有的笑容,我已不在这里了。
“什么?”
我已经死了。
“开玩笑!”
他再次大声笑起来。
你觉得自己被愚弄了,转身往回走。
喂,他停住笑,你以为你能走出这心的坟墓?
“当然!”你的声音愤怒急躁,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谁像你这个叫什么口香糖的白痴!”
好了爱米丽,你说,我算是尽了力,他说他已经死了,我有什么办法,人这种东西,只能自己拯救自己,自己理解自己,别人就算再不愿意再费力气再自相情愿也是枉然,我们又何必悲伤?
爱米丽,你说,我知道你不爱我,你只是太寂寞,想找个伴刚巧碰到我而已,在这变幻莫测光怪陆离的城市里,我们只是碰巧走到一起苦苦前行的陌路人,也许我们互不理解,也许我们自私自利,也许爱上一个人比我们所预想的要困难得多危险得多,但毕竟我们在一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好悲伤?你说是不是?
好了爱米丽,你说,我们回家吧,我不怪你,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别耍小孩子脾气,这里太黑太冷不适合你,让那个白痴一个人受罪去吧!
爱米丽,你说,我们一起回家吧。

